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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ergent Patent Law博客

关于美国专利申请与审查、PTAB实务、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新动态以及跨境专利战略的专业评论。

ASIN保护 Amazon APEX专利侵权投诉卖家应对指南

作家相片: Brandon Theiss
Brandon Theiss
10小时前
讀畢需時 20 分鐘



执行摘要

 

Amazon的Patent Evaluation Express(APEX)程序可能在法院尚未判定侵权之前,就使卖家的收入和商品链接面临直接风险。有效应对的第一步,是确认Amazon提供的是新启动的评估,还是依据现有APEX ID采取执法措施;后一种情况可能导致商品在没有新的评估机会的情况下被下架。卖家应及时保全被控产品及相关记录,确认适用的截止期限,逐一分析被主张专利权利要求的各项限定要素,并量化经营风险。参与评估、和解、提起确认之诉、重新设计及退出销售,各有不同的成本与风险。提起诉讼并不保证Amazon会保留或恢复商品链接;要求专利权人撤回投诉的紧急救济,也可能需要比具有合理依据的不侵权抗辩更高的证明。核心要点是将APEX视为关系企业存续的重大专利事件,在平台期限使可用选项丧失之前,协调法律、技术和运营决策。

 

引言

 

Amazon Patent Evaluation Express通知看起来可能只是又一张需要通过Seller Central处理的知识产权工单。但对于收入依赖被投诉商品链接的卖家而言,这是关系企业存续的重大专利事件。Amazon Standard Identification Number(ASIN)用于识别Amazon商品目录中的产品;删除商品链接可能在法院判定侵权之前就中断销售。首要任务是识别实际采用的权利执行程序,因为新的评估邀请与援引现有APEX ID的投诉,可能具有不同的应对选项。

 

对于新启动的评估,Amazon将其描述为由中立第三方律师审查美国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争议的程序。目前,参与程序的每一方均须直接向评估员缴纳5,000美元保证金,获得有利评估结果的参与方将获退还保证金。Amazon依照评估结果采取行动:结果有利于专利权人,则下架被投诉商品;结果有利于卖家,则不依据该次评估采取措施。 Amazon, Brand Registry, “Can Brand Registry help with utility patent disputes?,” https://sell.amazon.com/brand-registry (last visited Nov. 2, 2026) [hereinafter Brand Registry].

 

APEX可能产生与申请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的诉讼相当的商业压力,但这种比较针对的是谈判筹码和经营后果。法院审查初步禁令时,会考虑本案胜诉可能性、发生不可弥补损害的可能性、双方衡平利益的权衡及公共利益。 Winter v. Nat. Res. Def. Council, Inc., 555 U.S. 7, 20 (2008). Amazon的私人评估程序并不采用这一司法审查框架,也不判令损害赔偿、宣告专利无效或签发司法禁令。

 

因此,正确应对应从确定优先事项的初步处置开始,而不是发送一份泛泛的否认声明。卖家必须弄清通知实际要求什么,保全被投诉时的产品和商品链接状态,逐项核验被主张权利要求的限定要素,量化面临风险的商业价值,并在参与评估、解决争议、诉讼和退出销售之间作出选择。这些任务须并行推进。应对窗口太短,无法等一项完成后再启动下一项。

 

1 识别权利执行程序及适用文件

 

确认是新的评估还是现有APEX ID投诉。阅读通知和投诉记录,判断Amazon是在邀请卖家参加新的评估、审查依据现有APEX ID提出的投诉,还是采用其他专利权执行程序。APEX ID可以用于随后针对其他卖家的投诉。在Kohree案中,法院记述了依据现有ID下架商品、却未给予后来被投诉卖家新的评估参与机会的情况。因此,本指南关于通知及选择参加评估的时间安排,仅适用于Amazon实际提供该程序的情形。 Kohree LLC v. RVLock & Co., No. 1:25-cv-00067-RJS-CMR, slip op. at 3–6 (D. Utah June 1, 2026), 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utah/utdce/1:2025cv00067/156889/76/.

 

APEX是Brand Registry项下处理已授权且尚未到期的美国发明专利争议的机制。Amazon公开指引排除了外观设计专利、非美国专利、已到期专利,以及法院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作出侵权命令的事项。存在相关未决诉讼时,Amazon也保留不启动或暂停评估的裁量权。这一适用范围十分重要:卖家在把应对期全部用于实体争议之前,应先确认提交评估的专利、专利权人和权利类型均无误。 Amazon, Amazon Patent Evaluation Express (APEX) Program, https://sellercentral.amazon.com/seller-forums/discussions/t/03705c02-af92-400b-96a9-fbe3a2833497 (last visited Nov. 2, 2026) [hereinafter APEX Program].

 

确认哪些文件具有约束力。对于新的评估,应结合阅读本案适用的通知、通知纳入的程序规则、参与协议、付款指示及评估员的日程。确认文件版本,并及时以书面方式澄清不一致之处。过往判例或存档表格只能提供背景,不能取代正在处理事项中的具体指示。

 

在历史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选择一项权利要求,并指定最多20个商品链接。SnapRays案所述通知给予卖家三周时间,以选择参加评估、解决争议或提起确认判决之诉;不采取行动则会被下架。这些是该案法院审查的条件,并非对以后所有通知的普遍保证。 SnapRays v. Lighting Def. Grp., 100 F.4th 1371, 1374–75 (Fed. Cir. 2024).

 

存档的旧版程序采用书面提交方式,不进行证据开示(discovery)或现场听证,并判断专利权人是否有可能证明侵权。一般而言,卖家只有一次答辩机会,不能针对专利权人的回复再提交补充反驳书(sur-reply)。这些历史限制说明了及早准备的重要性。 Amazon, Amazon Utility Patent Neutral Evaluation Procedure §§ 1–5, 8 (Feb. 17, 2020), https://amazonsellerslawyer.com/wp-content/uploads/2020/02/Amazon-Utility-Patent-Neutral-Evaluation-Procedure.pdf [hereinafter Archived Procedure].

 

2 最初72小时的应对

 

以下是内部应对目标,并非Amazon规定的期限。如果剩余应对时间更短,应压缩任务安排,并立即将路径选择提交有权决策者处理。商品链接已被删除或投诉依据现有ID提出时,可能需要立即分析恢复措施或诉讼方案,而不是决定是否参加评估。

 

24小时内。保全通知和记录,聘请专利律师,识别权利执行程序,核实对外截止期限及提交渠道,并指定一名法律负责人和一名经营决策人。立即开始评估和准备任何可能的法院诉讼。起诉前,律师应审查管辖权,决定拟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与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PTAB)程序的先后顺序;准备工作还须为起草和提交起诉状、送达以及履行Amazon通知要求预留时间。

 

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供应商或赔偿义务人,取得有代表性的产品样品,汇总技术资料,并开始测算经营影响。在律师分析实体争议期间,也要遵守保险和合同的通知要求,避免丧失相关权利。

 

72小时内。完成初步权利要求对照表,识别最有力的抗辩及缺失证据,并筛选可行路径。这些任务应并行进行;不要等最终侵权法律意见出具后,才安排付款授权、诉讼支持或和解沟通渠道。

 

保全基础证据。保存Seller Central通知及相关消息。导出或截图保存商品详情页、链接历史、图片、A+内容、变体、说明书、视频及客户使用指引。将商品链接与ASIN、SKU、FNSKU、UPC、型号、批次、固件、供应商和日期对应起来。保全FBA库存和采购记录、物料清单、图纸、软件版本、包装、质量控制记录及供应商沟通材料。从投诉提出时实际销售的批次中,单独保存有代表性的产品样品。

 

律师应评估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诉讼,并在适当时发出证据保全指令,暂停对相关电子邮件、消息、账户数据和技术记录的常规删除。必要时保全原生格式文件及元数据;仅收集部分截图可能遗漏基础证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37条(e)处理的是本应为可预见或正在进行的诉讼保全的电子存储信息发生灭失的情形。 Fed. R. Civ. P. 37(e).

 

专利分析针对的是相关时点实际销售的被控产品。在更改详情页、固件、部件或库存流转之前,应保全其原始状态。旧版程序将投诉后操纵产品或商品链接的行为视为作出不利结果或下架的依据。 Archived Procedure § 4, at 2.

 

量化经营风险。对每个被控ASIN,计算边际贡献、销售排名、评论数量、广告依赖度、库存风险、季节性及迁移成本。确认变体或套装是否依赖父商品链接。估算推出真正重新设计的产品所需时间,并确认新旧库存能否分开。技术上有力的抗辩,对次要产品而言可能并不经济;反之,如果ASIN就是企业的核心业务,即使抗辩并不完善,也可能值得投入大量资源。

 

最后,在保持应对控制权的同时通知相关方。联系供应商或制造商、保险公司、按要求须通知的投资者或贷款人,以及企业内部的Amazon运营、工程、财务和沟通负责人。要求商务人员不要与专利权人争论侵权问题,也不要作出缺乏依据的承认。应由一人统一负责沟通,使用统一的证据库,并维护一份最新的事件时间表。

 

3 管理通知与评估阶段的期限

 

新的评估通常涉及前后衔接的两组期限。通知阶段的期限要求完成Amazon通知认可的某条应对路径。卖家选择参加后,评估阶段的期限管理付款、书面提交、决定及平台措施。本案通知中的截止期限,是针对具体事项的平台期限,而非法定或法院期限。本文引用的公开资料不能确立一套适用于当前所有事项的统一详细日程。

 

提取起算事件、截止日期与时间或规定期间、时区、自然日或工作日计算规则、周末及节假日处理方式、必须完成的行为、提交渠道,以及收讫或受理证明。仅为内部初步处置之用,将有记录可证的通知最早可获取时间作为第零日;具有约束力的起算事件由通知确定。指示不明确时,应在寻求书面澄清的同时,按最早可能届满的时间推进工作。

 

时间允许时,应将内部是否实施的决策点设在对外期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并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所选行动。这一缓冲用于签署、汇款审核、安排当地律师、提交法院文件,以及纠正主体名称或传输错误。如果剩余时间更短,应尽快决定路径,并立即压缩工作安排。不要把这些内部目标视为额外的应对时间。

 

取得书面凭证,证明每项必需的协议、付款、投诉撤回、法院文件或向Amazon发出的通知,均已通过指定渠道收讫。起诉状草稿、对律师的指示、尚在处理的汇款、未获答复的支持工单或和解磋商,都不能证明要求已经完成。不要假定客服咨询或专利权人的同意会停止Amazon期限的计算。只有Amazon或适用指示明确授权的其他主体确认延期时,才可据此行事。

 

4 在四条策略路径中作出选择

 

实际选项包括参与评估、解决争议、诉讼和退出销售。可以并行准备多条路径,但只有Amazon提供评估机会时才能参加。如果商品已经下架,应确认Amazon恢复链接的要求,而不是假定仍可获得新的评估。

路径

可能适用的情况

主要负担与风险

参与评估

Amazon提供评估机会,抗辩能够清楚说明,且该ASIN值得维护。

保证金、快速提交证据及有限的抗辩范围。

协商解决

许可、撤回投诉、库存售罄安排或重新设计能够保障经营连续性。

时间压力、协议覆盖范围缺口及谈判筹码不足。

提起诉讼

商品链接关系企业存续,或必须充分提出司法程序中的抗辩。

反诉、证据开示、禁令风险、费用及诉讼法院争议。

接受下架

产品利润微薄、可被替代,或为其抗辩不具经济合理性。

排名和收入损失;其他销售渠道中的专利风险可能持续存在。

参与评估可以获得平台商品链接问题的决定,并保留不经联邦诉讼继续维持ASIN的机会。当能够明确证明产品缺少某项权利要求限定要素,且卖家能够凭可靠记录证明产品实际配置时,这一路径最为合理。应计入保证金、法律和技术工作、销售中断风险,以及无论评估结果如何,日后仍可能发生诉讼的成本。

 

直接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是许可、不对特定产品行使专利权的承诺、有偿撤回投诉、库存售罄期间或以文件确认的规避设计。一封称双方正在“协商解决”的商务邮件并不够。卖家应明确谁必须撤回投诉、如何通知Amazon、覆盖哪些ASIN、型号、关联公司和渠道,以及协议是否处理过去的销售和实质性重新设计的产品。

 

提起确认判决之诉,可以进入完整的司法程序,包括权利要求解释以及通常不由APEX裁判的抗辩,也可能影响Amazon对评估的处理。但卖家启动的是专利诉讼,而不是更高级别的申诉。专利权人可能反诉侵权、申请初步禁令、要求证据开示并主张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审判地、PTAB程序顺序及保险都成为必须立即处理的问题,不能留待以后。

 

当产品接近生命周期终点、边际贡献较低、库存有限,或已备妥不存在相关侵权问题的替代品时,接受下架可能是理性选择。这应是主动的经营决策,而不是错过期限的结果。从Amazon下架并不赋予在其他平台、批发渠道或直销网站销售的专利许可。

 

5 围绕权利要求构建侵权分析

 

专利保护的不是其标题、抽象看待的附图或专利权人的产品构想本身。侵权取决于权利要求。构成字面侵权,必须在被控产品或方法中具备被主张权利要求的每一项限定要素。因此,紧急分析应从权利要求对照表开始,而不是讲述产品外观为何不同。 35 U.S.C. § 271(a); Southwall Techs., Inc. v. Cardinal IG Co., 54 F.3d 1570, 1575 (Fed. Cir. 1995); Warner-Jenkinson Co. v. Hilton Davis Chem. Co., 520 U.S. 17, 29 (1997).

 

将选定的权利要求拆分为各项限定要素。下一列列明专利权人显然采用的侵权理论。第三列记录被控产品的实际结构或工作方式,并注明来源。第四列写明卖家的权利要求解释及支持证据。第五列指出缺失的限定要素或事实争议。对每个存在实质差异的ASIN分别进行同样分析。“产品有额外功能”“我们独立开发”“我们没有抄袭”,通常都不能回答是否满足了权利要求全部限定要素的问题。

 

权利要求解释应以权利要求、说明书及审查历史为依据。词典和专家主张的地位次于这些内在证据。审查档案可能显示缩小范围的修改,或对更广范围作出的清楚且明确无疑的放弃。这些材料可能将表面上的产品差异,转化为足以决定结果的限定要素缺失。 Phillips v. AWH Corp., 415 F.3d 1303, 1312–17 (Fed. Cir. 2005) (en banc); Omega Eng’g, Inc. v. Raytek Corp., 334 F.3d 1314, 1323–26 (Fed. Cir. 2003).

 

卖家还必须依据等同原则严格检验抗辩。某个部件即使在字面上不满足限定要素,仍可能被指以实质相同的方式实现实质相同的功能,并达到实质相同的结果;但须受审查历史禁止反悔原则及不得架空某项限定要素等法律规则限制。若答辩仅止于发现文字差异,其基础可能十分脆弱。 Warner-Jenkinson, 520 U.S. at 29–30, 39–40; Festo Corp. v. Shoketsu Kinzoku Kogyo Kabushiki Co., 535 U.S. 722, 733–34, 740–41 (2002).

 

对于方法权利要求,应将每一步骤对应到实施该步骤的个人或主体,并确认软件如何完成相关操作。直接侵权通常要求所有步骤均由单一主体实施,或依适用规则可归属于该主体。由客户实施最后一步,本身并不能证明不侵权。在直接侵权及必要的知情和意图得到证明时,使用指引或广告可能成为诱导侵权的依据。 Limelight Networks, Inc. v. Akamai Techs., Inc., 572 U.S. 915, 921–22 (2014); Akamai Techs., Inc. v. Limelight Networks, Inc., 797 F.3d 1020, 1022–23 (Fed. Cir. 2015) (en banc); Global-Tech Appliances, Inc. v. SEB S.A., 563 U.S. 754, 766 (2011).

 

证据应便于评估员理解。每项技术主张都应引用带页码的说明书、附注照片、源代码节选、CAD图纸、测试结果或经证实真实的业务记录。核实现行程序是否允许所选证据形式;旧版规则禁止提交实物证据。若由供应商提供技术声明,应与实际出货产品核对。一份与说明书或商品链接相矛盾、却言之凿凿的声明,可能比没有声明更有害。 Archived Procedure § 3, at 2 (excluding physical exhibits under that version).

 

6 考虑APEX允许的有限抗辩范围

 

在法院中,被控侵权人可以提出不侵权、无效、不可执行、许可、权利用尽及其他问题。历史APEX程序的范围更窄。除缺少权利要求限定要素外,其允许援引符合要求的裁判机构已经作出的无效或不可执行认定,或可独立核实的证据,证明被控产品或物理上完全相同的产品在该专利最早有效申请日前至少一年已在销售。 Archived Procedure § 4, at 3.

 

最后一条路径是APEX特有的简化抗辩,不能替代法院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102条作出的完整分析。旧版程序不接受仅凭声明或论辩,而要求可客观核验的材料,例如可查见的Amazon销售日期或存档网页。探索此项抗辩的卖家,应像谨慎保全日期一样保全产品的准确同一性。仅仅类似被控产品的早期商品,未必是“物理上完全相同”的产品。 Archived Procedure § 4, at 3; 35 U.S.C. § 102.

 

除非符合要求的裁判机构已作出相关认定,通常基于现有技术的无效论证并不属于历史评估员的审查任务。卖家也不应仅因许可、权利用尽、权属或衡平法抗辩在法院中很重要,就假定评估员会裁判这些问题。经授权销售可能依联邦法耗尽专利权,但公开的APEX程序并未列明权利用尽抗辩。这些问题可能转而支持撤回投诉要求、和解或司法救济。 Impression Prods., Inc. v. Lexmark Int’l, Inc., 581 U.S. 360, 370–71 (2017); Archived Procedure § 4, at 3.

 

首先提出最清楚、足以决定结果的限定要素缺失。不要将有力的不侵权论点埋在尚未充分展开的无效理论之下,也不要假定评估员会决定指定程序范围以外的抗辩。

 

7 面向评估员及后续程序撰写答辩

 

最佳APEX答辩应围绕评估员必须作出的决定组织。开头用简短概述指出选定的权利要求、被控配置,以及产品不满足的一至两项限定要素。然后陈述权利要求解释,将其与内在证据联系起来,并以准确的证据引注证明产品事实。正面回应专利权人最有力的等同侵权或间接侵权理论,而不是假装其不存在。结尾提出所请求的结果,并对各ASIN作简明适用分析。

 

页面限制使严谨取舍比分量更重要。旧版程序允许卖家提交15页双倍行距的答辩,权利要求对照表和证据不计入该限额,且卖家无权再提交补充反驳书。应确认现行的页数计算、文件命名、允许证据、链接、传送和付款生效规则。尽早提交,以留出纠正送达问题的时间。 Archived Procedure § 3, at 1–2.

 

签署前应阅读参与协议。存档版本规定了保密义务,并限制在后续程序中就评估寻求证据开示;其中还包含权利放弃、责任限制、第三方受益人条款,以及合同争议适用华盛顿州法、在金县法院审理的条款。应审查实际的现行条款,并将协议争议与基础专利案件区分。 Amazon, Amazon Utility Patent Neutral Evaluation Agreement §§ 2–3, 5 (Feb. 17, 2020), https://amazonsellerslawyer.com/wp-content/uploads/2020/02/Amazon-Utility-Patent-Neutral-Evaluation-Agreement.pdf.

 

保密不等于证据法上的特权。卖家既不应假定APEX提交材料必然会成为公开证据,也应在起草时考虑技术描述和权利要求解释立场可能限制后续策略。避免就销售、知情、抄袭、产品同一性或未来设计作出不必要的承认。在遵守协议保密限制的同时,保持与拟提交的PTAB请求书或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状一致。

 

8 并行处理供应商保险与赔偿问题

 

许多平台卖家并不设计或制造被控产品。这一事实不能排除侵权,但可能影响由谁提供证据、由谁承担费用。应立即审查采购、制造、贴牌及平台服务协议。赔偿条款涵盖平台投诉和下架,还是仅涵盖已提起的诉讼?由谁控制抗辩?和解前是否须取得同意?是否涵盖律师费、销售损失、滞销库存、召回或重新设计成本?后果性损害排除条款是否将最重要的损失排除在外?

 

在适用且未被合同排除的情况下,《统一商法典》第2-312条第3款,可能要求经常经营此类货物的商人卖方担保货物不受有正当依据的侵权权利主张;买方提供规格时,责任分配可能改变。准据法、通知及请求对方接手抗辩的要求都很重要。 U.C.C. §§ 2-312(3), 2-607(3)–(5) (Am. L. Inst. & Unif. L. Comm’n 2022). 由于APEX不是诉讼,不要假定仅针对诉讼的抗辩接手条款会适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保留权利、请求技术协作和赔偿,并尽可能遵守抗辩控制条款。不要让此项争论耗尽Amazon应对期。

 

保险审查同样应具体。确认知识产权除外责任、广告侵害相关措辞、通知要求、律师聘任同意条款、免赔额,以及平台程序是否构成保险项下的“索赔”。即使APEX本身不在承保范围,同一通知也可能发展为受保诉讼。迟延通知可能制造第二场本可避免的争议。

 

9 评估确认之诉与PTAB程序顺序

 

在SnapRays案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定,依该案事实,专利权人提交APEX投诉足以使犹他州法院取得特定对人管辖权(specific personal jurisdiction)。专利权人针对犹他州卖家的特定商品链接,拟议下架影响了该卖家在犹他州的活动。法院区分了普通停止侵权函,与在不回应时会自动产生商业后果的执行机制。 SnapRays, 100 F.4th at 1375–79. 美国最高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拒绝受理调卷审查申请。 Lighting Def. Grp. v. SnapRays, 145 S. Ct. 1424 (2025) (mem.).

 

对于卖家,SnapRays提供了有意义的筹码,但并不普遍保证可以在便利的本地法院诉讼。应在诉状中具体陈述管辖事实:卖家在哪里设计、管理、营销、储存和销售产品,员工在哪里管理Amazon账户,以及拟议下架将在哪里影响经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将其理由限定于通过删除特定链接、影响当地活动而针对该法院所在地的情形。外国卖家未必在美国拥有可比的“本地”法院。 SnapRays, 100 F.4th at 1379.

 

Amazon总部位于华盛顿州,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使当地法院对专利权人取得对人管辖权。在Good Life Wholesale案中,法院因卖家未证明华盛顿州的对人管辖权而拒绝作出缺席判决。这是对人管辖权裁定,并非基于便利因素的移送决定。 Good Life Wholesale LLC v. Jiao, No. 2:25-cv-02099-JNW, slip op. at 4–8 (W.D. Wash. July 22, 2026), 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washington/wawdce/2:2025cv02099/354277/11/.

 

对人管辖权只是其中一道门槛。还须确立现实争议、诉讼资格、适当审判地及送达。APEX投诉可能形成具体的利益对立,但个案事实仍须满足适用的确认判决标准。 MedImmune, Inc. v. Genentech, Inc., 549 U.S. 118, 127 (2007); SanDisk Corp. v. STMicroelectronics, Inc., 480 F.3d 1372, 1381 (Fed. Cir. 2007). 此外,案件可能依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404条(a)因便利因素被移送。在Jiujiang Xiangmojin案中,华盛顿州的法院将外国卖家的确认之诉移送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Jiujiang Xiangmojin Trading Co. v. Interlink Prods. Int’l Inc., No. 2:24-cv-02034-LK, 2025 WL 2966307 (W.D. Wash. Oct. 21, 2025).

 

PTAB程序顺序是另一处陷阱。如果多方复审(inter partes review,IPR)是现实选项,在提交IPR请求前提起质疑专利有效性的民事诉讼,可能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315条(a)(1)阻止启动IPR审理。无效反诉的处理不同;侵权起诉状的送达则可能启动第315条(b)规定的另一项一年期限。因此,卖家不应下意识地加入无效诉讼请求。依策略不同,可以先请求IPR、仅提起不侵权确认之诉,或在法院同时处理两个问题。这一程序顺序决定应列入紧急应对日程。 35 U.S.C. § 315(a)(1), (a)(3), (b).

 

诉讼会改变风险状况。专利权人可能反诉,要求证据开示和损害赔偿,并申请初步禁令。一宗APEX相关争议说明了这种风险:法院批准了专利权人针对卖家的初步救济。 9878866 Canada Inc. v. Intake Breathing Tech., LLC, No. 1:25-cv-02443-RBW, slip op. at 6–8, 38–39 (D.D.C. Apr. 27, 2026), 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district-of-columbia/dcdce/1:2025cv02443/283108/41/.

 

收到APEX通知可能证明卖家已知悉所指明的专利,但仅有知情并不足以证明故意侵权。未取得律师意见,本身不能证明故意侵权或诱导侵权。应评估继续销售的后果,并记录有合理依据的应对。 Halo Elecs., Inc. v. Pulse Elecs., Inc., 579 U.S. 93, 103–05 (2016); Bayer HealthCare LLC v. Baxalta Inc., 989 F.3d 964, 988 (Fed. Cir. 2021); 35 U.S.C. § 298.

 

Amazon公开指引称,相关诉讼未决时,其可以拒绝或暂停评估。这一措辞具有裁量性。如果选择诉讼,应提交起诉状,通过指定渠道通知Amazon,并取得其如何处理相关ASIN的书面确认。仅仅起诉并不保证商品链接继续在线或恢复。 Amazon, APEX Program.

 

10 确保和解与重新设计在运营中落实

 

在APEX压力下达成的和解,应同时解决平台问题和专利问题。至少应明确涵盖的专利权利要求、产品、ASIN、型号、关联公司、地域和渠道;规定过去销售的处理及请求权豁免;分配费用;处理保密与不诋毁义务;并准确约定谁在何时、以何种形式通知Amazon。仅限当前ASIN的权利不行使承诺,在实质相同产品日后获得新链接时,可能无法提供保护。

 

规避设计必须依正确的权利要求解释避开相关权利要求的侵权,包括等同原则及适用的间接侵权理论。专利法鼓励正当的规避设计活动。 State Indus., Inc. v. A.O. Smith Corp., 751 F.2d 1226, 1235–36 (Fed. Cir. 1985). 首先保全被控产品样品。为重新设计的产品设立新的工程修订版、物料清单、固件版本、供应商指示、质量控制测试及生效日期。将新旧库存分离,并核验防止混合出货的履约控制。上市前取得新的权利要求对照表。

 

继续发出同一被控产品,却仅更改图片、标签或ASIN,不是规避设计。这可能在评估中引发不利推断,并被视为规避平台规则。反过来,真正的实质性重新设计,也不应因允许旧产品通过新链接发货而失去意义。法律理论、工程变更、运营计划及Amazon目录记录应相互一致。

 

11 理解评估决定及恢复选项

 

卖家获得有利结果时,Amazon不依据该次评估采取行动,评估员退还卖家的5,000美元保证金。这是有价值的平台结果。但它并非法院的不侵权确认,不使专利无效,也不能阻止专利权人日后起诉。 Amazon, Brand Registry.

 

专利权人获得有利结果时,Amazon依其政策下架被投诉商品。评估员仅认定专利权人有可能证明侵权。该结果不判令损害赔偿,也不直接禁止其他渠道的销售。但继续这些销售,可能使诉讼风险持续或增加。卖家应立即重新评估渠道策略、库存、重新设计及和解,而不是假定事情在Amazon已告结束。

 

满足Amazon标准时,专利权人可能获得APEX ID,并可将有利评估的ID用于后续投诉。这是有条件的平台执行措施,而非普遍适用的法院命令。面对现有ID执行的卖家,应取得投诉材料,确认其基础产品配置及被主张的权利要求。保全支持撤回投诉或恢复请求的技术差异。 Amazon, Brand Registry; Kohree, slip op. at 3–6.

 

旧版程序未提供评估员重新审议机制。其对有利于专利权人的决定不说明理由,而仅要求对有利于卖家的决定作简要说明。这些限制减少了评估本身可供后续分析的信息。该程序允许提交与评估结果相冲突的法院命令,并预期诉讼或仲裁中的判决、裁决或命令,可能支持依Amazon政策提出重新上架请求。这些都不意味着自动恢复。 Archived Procedure §§ 5, 8, at 3–4.

 

实体裁判、强制撤回投诉和Amazon恢复链接,是三个独立目标。确认之诉请求法院裁判法律权利。申请命令专利权人撤回投诉,是寻求要求积极作为的紧急救济。Amazon是否恢复链接,仍是独立的平台步骤。律师应明确所需的具体救济、能够针对谁取得该救济,以及如何实施。

 

在Kohree案中,地区法院对要求强制撤回Amazon专利投诉的初步禁令申请,适用了关于客观上毫无依据及恶意的更高证明要求,并拒绝给予救济。因此,仅有具有合理依据的不侵权理论,可能不足以取得这种救济。这是该地区法院针对所请求救济作出的法律适用,并非确认不侵权普遍须证明恶意的规则。 Kohree, slip op. at 8–18 (applying GP Indus., Inc. v. Eran Indus., Inc., 500 F.3d 1369, 1373–74 (Fed. Cir. 2007)).

 

在不利决定或依据现有ID下架后,应评估和解及撤回投诉、适当的法院判决或命令、真正的重新设计,以及退出销售。使拟议路径符合Amazon所述恢复要求。在程序继续进行时保全技术和商业证据;诉讼尚在进行或已申请禁令,都不等于已取得准予救济的命令。

 

12 在投诉前降低风险

 

最佳APEX应对在投诉前就已建立。在专利密集品类推出产品的卖家,应进行与风险相称的自由实施检索分析(freedom-to-operate review),尤其针对主力产品和长期销售的链接。档案不必预测每一宗专利争议,但应记录检索的功能、已知专利、最接近风险的权利要求对照表、为避开权利要求作出的设计选择、供应商陈述,以及审查日期和配置。

 

合同应明确处理平台权利执行。应在商业上可实现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保全技术记录、及时协作、披露相关专利和许可、维持适当保险,并对平台投诉和诉讼均承担赔偿责任。明确抗辩控制、和解同意、证据获取、重新设计义务及滞销库存的救济。即使赔偿承诺很宽泛,如果没有提供证人或技术资料的义务,在紧迫的评估期内也可能价值有限。

 

运营管理同样重要。对产品规格、商品链接快照、说明书、固件、物料清单、批次可追溯信息及代表样品实行版本管理。将上市前和首次销售的证据保存在可检索的资料库中。在库存及目录系统中区分真正的产品修订。事先了解哪些管理人员、工程师、供应商、保险公司和律师将加入应对团队。当期限以数周甚至更短时间计算时,应急预案可能节省数日。

 

将投诉视为关系企业存续的重大专利事件

 

首先识别权利执行程序及Amazon当前的要求。保全被控配置和基础记录,将权利要求与实际产品事实对照,量化经营风险,并在仍然可用的路径中作出选择。对于新的评估,应遵守每一项适用的通知、付款和书面提交期限。对于现有ID执行或已经完成的下架,应立即聚焦实际恢复要求,以及法院能够现实提供的救济。

 

当前问题不仅是“这项专利是否有效?”,还应是“选定的权利要求要覆盖被控ASIN所对应的产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而我们在适用期限前能够证明什么?”据此比较参与评估、解决争议、确认救济、重新设计和退出销售,并在因不应对而由Amazon默认处理之前作出决定。

 

 
 
作者简介

Brandon R. The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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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尺寸调整项目 - 2026年7月22日

Brandon R. Theiss是AddyHart的Divergent IP业务部门的一位专注于技术领域的专利律师。他为客户提供美国专利申请、授权后程序、专利适格性以及专利策略方面的咨询服务,涉及的技术领域包括软件、云计算、数据分析、医疗器械、自动化系统和汽车系统。他同时也是维拉诺瓦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并与他人合著了《医疗器械技术的FDA和知识产权策略》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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